项目名称 |
桐城市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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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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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 及联系方式 |
管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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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9万元(含平行检测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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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22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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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比价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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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6-15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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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 |
1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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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吴杨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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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比价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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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梅城镇皖潜大道3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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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 |
42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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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陈小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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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比价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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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路青年广场阳光大厦商住楼105-205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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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 |
4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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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吴明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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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4日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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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联系人:管先生,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