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泾川镇分院新建项目一期工程钢质诊疗固定设施及木质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CG-XJ-******
******医院泾川镇分院新建项目一期工程钢质诊疗固定设施及木质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询价文件“六 采购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中
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货款 %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
更正为:
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货款2%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2‰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2‰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2%。
更正日期:2024年1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泾县泾川镇学业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开发区箬帽路21号
邮箱:******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许工
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