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项目(阶段性)》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项目(阶段性);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准海北路1566号安宿木门院内A6栋;
******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项目位于宿州市高新区准海北路1566号安宿木门院内A6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内部主要为裁剪区、钢化区、磨边打孔区、中空区、合片区等,设计建成后达到年产10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的生产能力,实际建成年产4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2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2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合计80万平方米,故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项目验收报告表、项目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4月15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个人署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