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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寿县火车站大街东段、永兴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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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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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永寿县火车站大街东段、永兴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新城区新园产业大厦9楼C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2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YDY******

项目名称:永寿县火车站大街东段、永兴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永寿县火车站大街东段、永兴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永寿县火车站大街东段、永兴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50,000.00 7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寿县火车站大街东段、永兴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寿县火车站大街东段、永兴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8)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在本公司注册;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0日 2024年01月17日 ,每天上午 09:3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新城区新园产业大厦9楼C座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新城区新园产业大厦9楼C座大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2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新城区新园产业大厦9楼C座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设局

地址:西兰大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园产业大厦9楼C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