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FB2024JC;
2.项目名称:长丰县政务办公系统与数字档案系统对接集成;
3.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4.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5日;
5.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2月10日;
******有限公司;
7.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 );
******有限公司;
******办公室;
10.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85号;
11.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
******办公室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85号,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055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