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统代销实物贵金属合作公司入围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H11041
招标编号:2024HY-C700244
******银行系统代销实物贵金属合作公司入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5日
二、澄清内容
问题1:
评标办法(评审项目******银行的情况******银行方提交盖章版的定价函(调价函),请问此材料能否取消或者由其他材料替代。
回复1:
******银行方提交盖章版的定价函(调价函)。投标人需保证该定价函(调价函)真实有效,否则,一经发现,将按本次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问题2(针对01包):
评标办法(评审项目-加工能力)中提及的“投标人具有自有加工厂”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材料,购买机器的发票是否可以?另外“自有加工厂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级质量检测机构”是否只需要提交国检机构的委托检验协议或任意产品的国检检测报告即可?
回复2:
投标人自有加工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提供的自有工厂的情况介绍、营业执照(如有)、工厂实景图片等材料,“产品符合国家级质量检测机构的鉴定”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委托检验协议或近一年的任意产品国检检测报告,评委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认定评分。投标人需保证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一经发现,将按本次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问题3:
评标办法(评审项目-服务能力)中提及的服务团队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我司以及全国性的同业公司的业务团队成员包括各驻外团队,基本都只在公司总部本地进行缴纳社保,再外派全国各地,请问此项能否进行通融或者调整?
回复3:
服务团队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只要提供投标人为服务安徽的团队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即可,不限缴纳地域。
问题4:
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经营情况)中提及的近3年的完整版审计报告,目前已经可以出具2023年的审计局报告,能否提交2021~2023的审计报告。
回复4:
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澄清日期:2024年04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名******信用社联合社
联系方式: 王老师、0551-******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成都路1266号
2.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国伟
电 话:0551-******或******转分机号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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