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市城乡地表水厂净水工程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烈山水厂改造(取水泵站及配套主干管网工程)”的答疑澄清文件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淮北市城乡地表水厂净水工程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烈山水厂改造(取水泵站及配套主干管网工程)(项目编号:HBGC24162)”,进行如下答疑澄清: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12.4 条“工程进度款支付”中“工程进度款每月按完成额支付工程费用,即:(1)按一个月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量(以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审计的工程量为准)金额的 80%支付月进度款(每期工程款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竣工时付至施工所完成工程量(以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审计的工程量为准)金额的 85%”,修改如下:
工程进度款每月按完成额支付工程费用,即:(1)按一个月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量(以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审计的工程量为准)金额的 80%支付月进度款(每期工程应付款的******银行账户),工程竣工时付至施工所完成工程量(以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审计的工程量为准)金额的 85%”。
本次澄清答疑仅对“工程进度款支付”进行了调整,未变更开标时间,需请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系统内重新获取招标文件、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否则将会造成无法解密情形。各潜在投标人如果认为本次澄清答疑可能影响投标文件制作请在2024年11月1日12:00前提出,提出方式:①在线提出异议的方式提交异议建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异议”功能提出异议,且电子交易系统支持(潜在)投标人使用电子印章提出异议。②通过邮箱和电话向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管部门提出,联系方式及邮箱如下。
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淮北市孟山北路30号
联系人:唐工
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金色云天7#8层
联系人:邹永艳
电话:******
邮箱:******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管理局
地址:淮北市人民路199号招商大厦7楼
电话:0561-******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 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