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CS-CG-CS-2024614
二、项目名称:宣州区夏季臭氧和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物精准管控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699号安徽环境科技大厦四层
成交金额:930000.00元
评审报价:93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4.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宣州区夏季臭氧和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物精准管控项目 |
1.对宣州区城区范围内涉气污染源开展溯源排查工作,制定动态问题清单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治; 2.发生突发大气污染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溯源排查,提供整治建议并督促责任单位开展应急处置; 3.夏季臭氧、秋冬季颗粒物污染防控,含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及现场核查; 4.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清单。 |
按照磋商文件和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考核目标、服务内容、其他要求等。 |
本项目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开展工作。 |
响应磋商文件和采购人的服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考核目标、服务内容、其他要求等 |
完全响应 |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承六、杨莉、汪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111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6号、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联系电话:******、0563-******。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宣城市鳌峰中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邮 箱:******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谷工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