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ZX-CG-******
二、项目名称:******管理局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雅园路103-109号
成交金额:¥10098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管理局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提供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总服务期两年,合同每年一签 服务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梁伟、陈锋、万海娟(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路10号、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路10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女士、陈鑫
电话: ******、******
******管理局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