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的函》要求,萧县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欢迎各邀请单位公司就以下采购内容进行报价。现就邀标采购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服务需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安徽省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 96号)》文件要求。因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城镇布局调整的等六种情形,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城镇开发边界成果更加科学合理,设区市在本级及县级方案的基础上汇总形成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局部优化方案经逐级审查后报自然资源部,批准后数据汇交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
在不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的前提下,梳理遗留问题、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及城镇开发边界保障情况, 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为重点项目落地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规划支撑。服务时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时间节点要求。
二、报价人须知
(一)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承诺报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乙级、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报价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单位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收到报价邀请书的报价人须将响应文件密******办公室。
地 址: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收件人:杜主任
联系电话:******
(四)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2.报价函相关材料须盖单位公章;
3.控制价:总价不超过13万元(超过为无效报价)。
四、成交办法
(一)按照竞价平均值法确定成交单位。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未实质性响应“邀标函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