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泰和县阳光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年烘干稻谷90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烘干稻谷9000吨项目
建设地点:吉安市泰和县塘洲镇新坪村富溪组
建设单位:泰和县阳光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公示时间: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26日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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