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肥西县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完善一期工程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4AEEBZ00279
原公告日期:2024-10-14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肥西县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完善一期工程项目监理项目补疑1
2024AEEBZ00279
投标人疑问回复部分
本项目评分项“人员业绩”中“1.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中含管道工程监理业绩,且管道累计长度不小于1公里,每个******居民户表安装或庭院管网或立管施工内容的供水工程监理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6分。”请问该业绩为投标人业绩还是人员业绩?
答:该业绩为人员业绩。“人员业绩”评分项变更如下:
人员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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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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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具有单个合同中管道累计长度不小于1公里的管道工程监理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
2.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项******居民户表安装或庭院管网或立管施工内容。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6分。
注:1.同一业绩同时满足1、2要求的仅计分一次,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为同一业绩的,可重复得分;******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作为详细评审业绩。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
(2)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标结果公告查询网址及完整网页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4)其他材料:中标通知书。
3.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委员会不予认可。
4.“人员业绩”项评审规定数量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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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巢湖西路80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系人:汪岩妍
联系方式:0551-66223905、******
2024年10月22日
肥西县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完善一期工程项目监理项目补疑1.pdf
肥西县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完善一期工程监理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肥西县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完善一期工程监理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
四、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六、主要招标内容:本项目拟招标确定一家中标人,对肥西县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完善一期工程监理。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4-08-30
八、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