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委办公楼修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SDGP************00071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委办公楼修缮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 | 2024-10-19 09:14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 |||||
2.更正内容: | 一、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17条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 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变更后内容:“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17条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 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二、本项目fyq文件更新,请各供应商按照更新后的fyq文件编制响应文件。 | ||||
2.更正日期: | 2024-10-22 09:31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名称: | ******服务中心 | 地址: | 青岛保税港区鹏湾路57号 | ||
联系方式: | 0532-****** | ||||
2.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448号富安国际A楼612室 | ||
联系方式: | ****** | ||||
3.项目联系人: | 刘欢 | 联系方式: | ******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