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租条件
******医院国有资产出租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对该项目进行招租,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竞租人参加。
2.项目概况
******医院国有资产出租项目。
2. 2招租内容:
******医院拟将位于昆明市五华区正义路3号楼3楼,房屋建筑面积492.67平方米的闲置资产进行出租,租期五年。
(2)此租赁房屋不得从事与党纪国法相违背的任何项目及活动,经营过程应中应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商家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禁止出现不规范场所违法经营、黄赌毒等违法情况。
(3)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否则经查核实后,出租人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不得有未按时交租等不良信誉记录。
2. 3租金:整体出租价格不低于14.9万元/年。
3.报价函的递交
4. 1报价函递交时间:2024年 09 月 26 日9时00分至2024年 10 月 10日9时30分。
4. 2报价函递交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871号
4. 3报价函按照附件进行填报。
4.成交方式
于2024年 10 月 10 日9时30分对报价函进行现场宣读,在承租报价高于租金的基础上,承租报价最高者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租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医院官网》******/上发布。
6.联系方法
******医院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871号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138 8867 5794
日期:2024年09月26日
二、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