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医院双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双流分公司
******街道和顺路一段81号附1号2层
******街道和顺路一段81号附1号2层。本项目专业从事猫、狗宠物医疗服务,宠物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对宠物进行血液的常规检查,常见疾病的诊治、骨科手术的治疗、宠物绝育以及胸腔、腹腔及颅腔手术************医院。项目门诊接诊最大流量20只/d,住院部最大容量为20只/d。;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1月19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