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安装太阳能光伏投资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安装太阳能光伏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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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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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办事处104国道明光收费站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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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孟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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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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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龙山东路88号阳光时代广场门面房1-88-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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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陈亚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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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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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19日15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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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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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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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
屋顶租金单价:7元/㎡ 电价单价:0.40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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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刘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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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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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8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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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建设期:3个月内完成太阳能光伏采购、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取得供电部门接入方案,完成并网,并(自施工进场后三个月内完工并通过并网验收,并确保运行,延期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运营期限:20年(到期后续租5年),自本项目首个并网发电日(或招标人指定用电单位实际使用本项目所发电能之日,以孰早者为准)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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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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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1. 宣城光伏产业园6.26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2. ******有限公司17.97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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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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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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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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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
屋顶租金单价:6.5元/㎡ 电价单价:0.41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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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孙海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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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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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8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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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建设期:3个月内完成太阳能光伏采购、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取得供电部门接入方案,完成并网,并(自施工进场后三个月内完工并通过并网验收,并确保运行,延期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运营期限:20年(到期后续租5年),自本项目首个并网发电日(或招标人指定用电单位实际使用本项目所发电能之日,以孰早者为准)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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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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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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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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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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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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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
屋顶租金单价:7元/㎡ 电价单价:0.40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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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陈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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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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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3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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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建设期:3个月内完成太阳能光伏采购、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取得供电部门接入方案,完成并网,并(自施工进场后三个月内完工并通过并网验收,并确保运行,延期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运营期限:20年(到期后续租5年),自本项目首个并网发电日(或招标人指定用电单位实际使用本项目所发电能之日,以孰早者为准)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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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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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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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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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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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滁公管综〔2023〕19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执行;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将以上费用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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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41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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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龙山东路88号阳光时代广场门面房1-88-118号,联系人:陈亚男,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