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电解铅及稀贵金属综合回收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电解铅及稀贵金属综合回收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梅主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