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排污口设置审批的相关程序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南谯区沙河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日。
排污口基本情况:南谯区沙河镇污水处理厂原处理规模2000t/d,本次入河排污口新增3000t/d处理规模及5000t/d深度处理设施;排污口性质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尾水经明渠进入二道河后汇入清流河;入河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18°17'46″,北纬32°26' 29"。
排污口排污量: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污口设计日退水量5000m3 ,设计年退水总量182.5万m3 。排放标准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标准,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为化学需氧量30mg/L、氨氮1.5mg/L、总磷0.3mg/L,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年排放总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54.75t、氨氮≤2.74t、总磷≤0.55t,污泥进行专业化无害化处理。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