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国道207线锡林浩特至巴拉嘎尔高勒至白音华段公路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理顺公路交通投资建设体制机制六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发〔2022〕2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内交发〔2023〕6号)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建设资金来自特许经营者自有资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长202.03公里,完全利用一期工程全幅段51.93公里,建设一级一幅150.10公里(其中利用旧路改建长113.11公里,新建36.99公里)。依据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
SJ | 1.标段范围内的路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保工程等全部工程的两阶段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初勘、初测、地形图测绘,详勘、定测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其他线路、管道、其他工程设计方案。 2.配合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施工后续服务等;汇总并提供施工招标相应标段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工作。 |
2.3服务期限要求如下:
(1)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6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6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3)公路用地图及征拆数量表的相关资料绘编应在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前交付。
(4)设计配合服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之日止。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要求的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承担勘察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承担除机电设计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承担机电设计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1名
(1)本单位自有职工;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不包括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3.5 每个投标人(或单位负责人相同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可对本项目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一个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报名地址:******:9443/tpbidder)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 ******00)。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4.3 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0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技术支持:400 998 0000;CA锁咨询电话:******。
5.3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投标文件上传地址:******:9443/tpbidder。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议。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导致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5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9443/BidOpening
5.6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5.7 逾期上传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8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5.9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xlglmggzyjyw/)上发布。
7.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锡林郭勒交通投资大厦
电 话:******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锡林郭勒交通投资大厦
联 系 人:/
电 话:0479-******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隅环球中心A座1101
联 系 人:崔先生 钱先生
电 话:****** ******
邮 箱:******
202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