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安庆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项目
招标人及联系人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内容
安庆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含市城区房屋)、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及审核汇总安庆市各县(市)履行相关程序。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服务期限
******人民政府批准
评标方式及标准
最低价中标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且须承担过县级及以上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工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携带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工本费(元)
工本费0。
备注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安庆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项目
招标人及联系人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内容
安庆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含市城区房屋)、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及审核汇总安庆市各县(市)履行相关程序。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服务期限
******人民政府批准
评标方式及标准
最低价中标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且须承担过县级及以上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工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携带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工本费(元)
工本费0。
备注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