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地质勘查专业技术单位在地质灾害防治灾险情应急技术调查等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保障我市科学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就征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业技术支撑单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应急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公告要求自愿报名,我局对报名单位按本公告所明确的条件进行审核,凡符合条件的均作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业技术支撑单位。
二、征集条件
1.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
2.接我局委派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任务后应在2小时内赶赴灾险情现场,并在完成现场调查后24小时内向我局提供技术报告等成果;
3.所提供的技术人员应从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基础地质、岩土工程、地质勘查等相关专业,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了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基本程序,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管理保障
(一)技术支撑单位在承担应急调查工作中所产生的各类开支费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二)技术支撑单位连续2次无法正常履行我局委派的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技术调查任务的,我局将不再委派任务,并自动取消其作为我局地质灾害应急技术调查支撑单位的资格。
(三)为加强专业支撑队伍建设,我局在年末根据全市全年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数量等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参与技术支撑的各企事业单位所提供的技术报告成果等工作量为基准,按比例给予技术支撑单位一定的资金补助。
四、相关要求
报名单位应按照上述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此次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7时30分。各报名单位无需寄送纸质版,请将报名表等材料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邮箱地址:******。
附件:报名表
(联系人:胡庆庆,联系电话******266)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应急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公告要求自愿报名,我局对报名单位按本公告所明确的条件进行审核,凡符合条件的均作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业技术支撑单位。
二、征集条件
1.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
2.接我局委派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任务后应在2小时内赶赴灾险情现场,并在完成现场调查后24小时内向我局提供技术报告等成果;
3.所提供的技术人员应从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基础地质、岩土工程、地质勘查等相关专业,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了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基本程序,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管理保障
(一)技术支撑单位在承担应急调查工作中所产生的各类开支费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二)技术支撑单位连续2次无法正常履行我局委派的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技术调查任务的,我局将不再委派任务,并自动取消其作为我局地质灾害应急技术调查支撑单位的资格。
(三)为加强专业支撑队伍建设,我局在年末根据全市全年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数量等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参与技术支撑的各企事业单位所提供的技术报告成果等工作量为基准,按比例给予技术支撑单位一定的资金补助。
四、相关要求
报名单位应按照上述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此次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7时30分。各报名单位无需寄送纸质版,请将报名表等材料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邮箱地址:******。
附件:报名表
(联系人:胡庆庆,联系电话******266)
安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业技术支撑队伍报名表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联络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
资质证书名称及级别 | (另附扫描件) | ||
基本能力 承诺 | 本单位具备符合征集条件的业务能力,能够及时响应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需求,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技术人员,并提供技术报告等成果。 (盖章) | ||
应急技术支撑响应能力承诺 | 本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承诺在接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派的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技术调查工作后,2小时内赶赴灾险情现场,并在完成现场调查后24小时内向我局提供技术报告等成果。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