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15000t邻(对)苯二酚、5000t邻(对)羟基苯甲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传真)
监督电话:******
******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239000)
一、项目名称
年产15000t邻(对)苯二酚、5000t邻(对)羟基苯甲醚项目
二、建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定远盐化工业园
三、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定远盐化工业园区,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5万元,占地面积13.4亩,新建苯酚罐区、双氧水罐区、生产车间等设施,一期建设年产5000t邻(对)羟基苯甲醚生产线,二期建设年产15000t邻(对)苯二酚生产线。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工艺废气设置密闭管道收集后经除湿器+2#RTO焚烧炉焚烧,尾气由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片包装废气设置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导热油炉设置天然气低氮燃烧装置,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设置密闭负压收集后经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厂区管网应可视化设置。项目工艺废水、设备清洗水、地坪冲洗水、初期雨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厂接管限值后,经专用明管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工艺残渣废液、废机油、废导热油、废化学包装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体废弃物应妥善处理处置。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原料储罐区按规范设置围堰,依托厂区1100m3自流式事故应急池和800m3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性废水和初期雨水,落实事故废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初期雨水自动截断、切换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厂区各部位按照规范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报警检测仪。装置区、储罐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危险废物暂存点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七、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代码:2305-341125-07-02-296207)
滁州市定远县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定环预〔2023〕17号)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