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安庆七中排球基地附属工程改造及基础设施采购
项目编号
aqezd-2024-07-18
招标人
******中学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聂老师
电话: ******
最高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178509.83元
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集贤南路108号戏校大院内3栋2楼
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抽取下浮系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8月13日15时00分
计划工期
10个日历天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 称
******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10个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206号
投标价(元)
165121.59
项目负责人
张松林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5765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 称
******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10个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杨桥镇余墩村界河桥组(盛唐木业一号办公楼)
投标价(元)
164818.13
项目负责人
彭串串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4141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 称
******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10个日历天
地 址
******街道吾悦广场b2写字楼2318室
投标价(元)
164818.13
项目负责人
吴梅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4751
质量标准
合格
公示时间
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6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周芳,联系电话:055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庆七中排球基地附属工程改造及基础设施采购
项目编号
aqezd-2024-07-18
招标人
******中学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聂老师
电话: ******
最高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178509.83元
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集贤南路108号戏校大院内3栋2楼
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抽取下浮系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8月13日15时00分
计划工期
10个日历天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 称
******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10个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206号
投标价(元)
165121.59
项目负责人
张松林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5765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 称
******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10个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杨桥镇余墩村界河桥组(盛唐木业一号办公楼)
投标价(元)
164818.13
项目负责人
彭串串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4141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 称
******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10个日历天
地 址
******街道吾悦广场b2写字楼2318室
投标价(元)
164818.13
项目负责人
吴梅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4751
质量标准
合格
公示时间
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6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周芳,联系电话:055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