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市委党校迁址和大通区“两馆”新建项目设计
******中共淮南市委党校迁址和大通区“两馆”新建项目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标段名称:中共淮南市委党校迁址和大通区“两馆”新建项目设计
二、标段编号:2024GCHNG0263-1
三、项目编号:2024GCHNG0263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开标时间:2024年7月18日
六、公示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2日
七、中标候选人排序:
******有限公司。
(1)地址:上海市汉口路151号。
(2)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元,得分:90.42分。
(3)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6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证书编号:陈利恒,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320。
(******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4.9万平方米,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6月);(2)上海临港嘉定科技城一期(建筑面积230649平方米,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2月);(******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项目(总建筑面积10.85万平方米,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0月24日)。
(******有限公司南楼重建项目施工图及精装修设计(总建筑面积47198平方米,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1月16日);(2)滁州市科技创新谷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总建筑面积27.22万平方米,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8月16日);(3******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7月)(4******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4.9万平方米,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6月)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二)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1)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 121 号。
(2)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元,得分86.76分。
(3)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6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证书编号:李振华,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336。
(******学校(初中校区、高中校区)及湛江西城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236907平方米,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9月1日);(2)肇庆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50666平方米,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5月30日)。
(7)项目负责人业绩(或总监业绩):(1)保利长大湾区总部项目(总建筑面积:186000平方米,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2月03日);(2)肇庆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50666平方米,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5月30日)。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有限公司。
(1)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2000号9幢。
(2)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元,得分85.96分。
(3)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6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证书编号:全先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264。
(6)企业业绩:(1)山亭区委党校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总建筑面积:54700平方米,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4月8日);(2******学校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图设计(总建筑面积:502957.77平方米,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月8日)。
(7)项目负责人业绩(或总监业绩):(1******中学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78035.25平方米,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06月28日);(2)靖安县市民中心、文化艺术青少年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50140平方米,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08月01日)。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八、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管理中心
十、招标人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广场南路******财政局大楼
十一、招标人联系人:蒋露、赵斌斌;联系方式:******181、******533
******有限公司
******集团1907室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胡景;联系方式:******
十五、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投标人在线提出异议(质疑)和处理的功能。
投标人(供应商)有异议(质疑)的可选择通过平台在线依法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线依法作出答复。
异议(质疑)联系人:蒋露、赵斌斌、胡景
异议(质疑)联系方式:******181、******533、******
十六、对异议(质疑)不满意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线依法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监管部门可在线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十七、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请按《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