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供应商
为贯彻《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号)精神,落实《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2〕76号)要求,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措施清单》内容,开展亳州市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第三方评估项目,加强作风建设,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我局将以询价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请有意向参与的公司/单位报价。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亳州市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第三方评估项目。
(二)项目预算:150000元。
(三)项目概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号)《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2〕76号)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措施清单》等相关文件要求,探索通过组织市县交叉互评、第三方评估的方式来发现作风建设、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本次项目将依据文件要求,开展亳州市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第三方评估项目。
(四)项目内容
按照自然资源部、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作风常态化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同时综合营商环境考核要求,科学设计评估指标,按季度开展市县交叉互评、第三方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作问题清单,撰写第三方评估报告,协助各县(市、区)开展问题整改,全面提升亳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成效。
(五)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市级及以上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领域评估(或研究)项目经验的优先;
(2)供应商具有市级以上营商环境其他领域评估(或研究)项目经验的优先;
(3)项目团队成员应对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及不动产作风常态化建设有深入研究或项目实施经验。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须按“报价函”格式报价;
2.本项目实行总价报价,总价不得超过150000元,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3.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的税费、资料收集费、交通费、安全生产费、培训费、差旅费以及所有涉及项目实施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设计评估指标。结合部委和安徽省关于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相关文件要求,同时综合营商环境考核要求以及亳州市不动产登记领域自身特色,设计考核指标;
2.开展市县交叉互评、第三方评估。在合同服务期内按季度开展不动产登记领域作风建设市县交叉互评、第三方评估;
3.协助推动整改。根据评估情况,制作问题清单,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并通过答疑、提供案例等方式推动各县区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协助整改到位。并配合市局,对各县区整改进行监督。
4.总结优秀经验做法,宣传推广。分别形成市县交叉互评、第三方评估工作经验做法以及评估中的优秀做法总结。
五、提交成果
1.提供一套《亳州市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2024年季度评议指标体系》;
2.服务期内按季度开展亳州市不动产登记领域作风建设市县交叉互评、第三方评估,并提供相应问题清单;
3.总结市县交叉互评、第三方评估工作经验与评估中市县优秀做法,形成文字总结。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50%,完成预定工作且提交成果符合合同要求后,支付中标金额的50%。
七、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供应商应按询价函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要经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
(二)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24年9月11日下午5时前递交或寄送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调查确权和测绘科;
(三)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概不受理;
(四)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盖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4.相关业绩证明盖章
5.人员社保证书证明和相关证书盖章
八、评定方式
在商务、技术条款均满足的情况下:
潜在应答人数量≥3家,询价小组根据应答人的评审价格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依据排名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应答人为中选候选人。
九、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被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十、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中标供应商失职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收取中标供应商的违约金。
3.采购方有权核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管理局予以处罚。
4.本询价函最终解释归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许辉
联系电话:0558-5111239,******
十二、公示期
在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1日。
十三、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17:00止(北京时间)。供应商须仔细阅读“供应商资格要求”,谨慎报名投标。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潜在供应商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到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15办公室,报名成功后并领取报价函。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 9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