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有关规定,《安徽省南陵县姚家岭锌多金属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魏 波
电 话:0551-******
传 真:0551-******
邮 箱:******
附件:1.1个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情况.pdf
2.1个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pdf
2024年3月7日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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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