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滁州市广告宣传物料制作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编号:ZJZB-2024-19925),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计划采购滁州联通2024年9月后续6个月的广告宣传物料制作。(本次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以实际下的订单数量为准)。
1.1.1 采购预算:299700元(不含税)。
1.1.2 合同有效期:签订之日起6个月或该项目协议下采购订单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两者中有一项满足即该项目协议终止。
1.1.3 供货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含县区)。具体配送地址以每次制作沟通的安装地点为准,部分物料安装需乙方与城管事先申请。
1.1.4 供货期:订单下达之日起所有设计时限为8小时,制作时限最长不超过48小时;城区配送时限24小时,县分配送时限48小时。
1.1.5 技术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1.2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3 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即不含税单价折扣率不得超过100%,超过最高限价的否决其应答。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法人证书等营业证明资料扫描件。
2.3应答人须能开具或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税局出具的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国税局官网一般纳税人查询证明截图或以往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承诺函,提供承诺函的须加盖应答人公章。
2.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9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签署的至少一份同类项目(指宣传物料制作类)合同业绩,合同业绩须满足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含税)。
1.应答人须提供以上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如电子合同无盖章页的,可不提供盖章页,需提供至少一张电子合同网页截图证明)等内容,合同或订单等证明材料须为清晰可辨。
2.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3.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订单需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定),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
2.5应答人须在安徽省滁州市设有分支机构(须提供住所为滁州市的营业执照或自有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或承诺在中选后合同签订前在安徽省滁州市设置分支机构(须提供承诺函)。
2.6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2.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的;
6.“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8其他要求:
1.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业务禁入期的应答人参与本项目应答,同时不接受该应答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0日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应答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点击“电子招标投标”-选择“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使用供应商角色)然后依次点击“比选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查询要参与的项目名称)-“我要参与”。在填写完相关信息并保存后,再次点击“比选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比选应答”-“购买采购文件”,在售标时间内,使用“沃支付”支付比选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比选文件。
(2)若首次使用沃支付方式,在进入沃支付界面后,点击“免费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3)应答人须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上步骤的操作,否则将导致应答人无法下载比选文件,视为应答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应答。
特别提醒:由于本项目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进行电子招投标,应答人所下载比选文件为.megp格式,需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的“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应答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并完成安装,并以此打开.megp格式比选文件及进行应答文件编辑等工作。由于应答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010-******转3-8-2或平台在线客服。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整,售后不退。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须递交电子应答文件与纸质应答文件。
5.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
5.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5.2.1 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上传至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5.2.2 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588号联通公司五楼财务部。
本项目价格开启、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只需提供纸质部分的除外)。如因“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的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进行价格开启、评审,则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监督部门
安徽联通纪委驻滁州市分公司纪检组
监督电话:******
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人:邹曦
异议受理电话:******
提出异议的方式: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
书面******服务中心515室。
邮件方式:应答人应将对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的异议编制质疑函,以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的形式发送至:******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588号联通公司
联 系 人:路经理 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服务中心515室
联系人:邹曦、倪升华 手机:******
电子邮件:******
采购人:******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