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3月21******有限公司汽车冲压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承诺制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按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批股。
联系电话:******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审批窗口(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一楼)
邮编:241100
附件1:******有限公司汽车冲压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附件2:******有限公司汽车冲压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