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本项目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有限公司(迁改建)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原厂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李洲角三路 1 号 1 号楼,项目所在地经纬度坐标为:北纬22°58′30.164″,东经113°38′10.529″,项目总投资额2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400m2,建筑面积2040m2。项目主要从事行李箱生产,年生产行李箱15万件。
现由于生产发展需要,项目申请迁改建,迁改建内容如下:
1、厂址从“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李洲角三路 1 号 1 号楼”搬迁至“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小河创业街一横路2号”,其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3°39'20.160",北纬23°1'43.530"。迁改建后租用一栋1层厂房作为生产厂房和租用一栋2层建筑的1F******办公室,占地面积1100m2,建筑面积1100m2。
2、项目迁改建后投资额增加50万元,迁改建后总投资250万元。
3、迁改建后项目行李箱产品方案改动,减少所用注塑部分配件,单个行李箱所用注塑配件减少为240克,相应将两台150T注塑机改为两台100T注塑机。
4、迁改建后注塑工序使用PP塑胶新粒减少2.1吨/年,迁改建后年使用PP塑胶配件35.9吨/年。
迁改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小河创业街一横路2号,所在地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3°39'20.160",北纬23°1'43.530"。总投资250万元,占地面积1100m2,建筑面积1100m2,项目主要从事行李箱的加工生产,年生产行李箱15万件。
******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0月8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4】4077号。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迁改建)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佑辉
联系电话:******
邮箱:******
三、项目建设信息
建设时间: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20日。
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1日。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20日。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已落实
四、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20日。(20个工作日)。
我单位(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