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BFAHZ02819
原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AHZ02819
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09日10点0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1号开标室。
3、第6包技术参数“■8.色泽模块:可测试反射率(Rd)(30—99)、黄度(+b)(2.0—24.0)、色泽等级CG/+CG、测试精度±0.6%。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色温证明材料扫描件(公差范围±25%)。”修改为:■8.色泽模块:可测试反射率(Rd)(30—99)、黄度(+b)(2.0—24.0)、色泽等级CG/+CG、测试精度±0.6%。
4、本项目各包评分细则修改如下:
第1包: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70分)
|
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
|
■代表打分项,具体分值如下:
每满足一项得6分,共7项,共计42分。
注:(1)以投标响应表和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软件功能截图、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扫描件(具有上述其中之一即可),对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加以佐证。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
|
0-42分
|
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主要设备(所投包别中“▲”标识的设备,须与本次所投该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加2分,最高1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扫描件,供货完成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采购人公章,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评审信息,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0-12分
|
|
维保
|
投标人承诺为所投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免费全面维保,每承诺提供1年得2分,满分10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10分
|
|
质保期限
|
满足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所投包别全部货物每增加1年,得2分,满分6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6分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第2包: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70分)
|
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
|
■代表打分项,具体分值如下:
每满足一项得3分,共15项,共计45分。
注:(1)以投标响应表和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软件功能截图、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扫描件(具有上述其中之一即可),对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加以佐证。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
|
0-45分
|
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主要设备(所投包别中“▲”标识的设备,须与本次所投该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加2分,最高14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扫描件,供货完成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采购人公章,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评审信息,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0-14分
|
|
维保
|
投标人承诺为所投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免费全面维保,每承诺提供1年得1分,满分5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5分
|
|
质保期限
|
满足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所投包别全部货物每增加1年,得2分,满分6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6分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第3包: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70分)
|
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
|
■代表打分项,具体分值如下:
每满足一项得2分,共18项,共计36分。
注:(1)以投标响应表和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软件功能截图、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扫描件(具有上述其中之一即可),对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加以佐证。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
|
0-36分
|
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主要设备(所投包别中“▲”标识的设备,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加2分,最高1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扫描件,供货完成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采购人公章,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评审信息,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0-16分
|
|
维保
|
投标人承诺为所投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免费全面维保,每承诺提供1年得3分,满分12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12分
|
|
质保期限
|
满足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所投包别全部货物每增加1年,得2分,满分6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6分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第4包: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70分)
|
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
|
■代表打分项,具体分值如下:
每满足一项得3分,共13项,共计39分。
注:(1)以投标响应表和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软件功能截图、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扫描件(具有上述其中之一即可),对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加以佐证。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
|
0-39分
|
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主要设备(所投包别中“▲”标识的设备,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加2分,最高1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扫描件,供货完成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采购人公章,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评审信息,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0-12分
|
|
维保
|
投标人承诺为所投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免费全面维保,每承诺提供1年得1分,满分10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10分
|
|
质保期限
|
满足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所投包别全部货物每增加1年,得3分,满分9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9分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第5包: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70分)
|
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
|
■代表打分项,具体分值如下:
每满足一项得5分,共7项,共计35分。
注:(1)以投标响应表和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软件功能截图、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扫描件(具有上述其中之一即可),对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加以佐证。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
|
0-35分
|
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主要设备(所投包别中“▲”标识的设备,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加2分,最高1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扫描件,供货完成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采购人公章,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评审信息,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0-16分
|
|
维保
|
投标人承诺为所投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免费全面维保,每承诺提供1年得2分,满分10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10分
|
|
质保期限
|
满足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所投包别全部货物每增加1年,得3分,满分9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9分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第6包: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70分)
|
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
|
■代表打分项,具体分值如下:
每满足一项得5分,共7项,共计35分;
注:(1)以投标响应表和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软件功能截图、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扫描件(具有上述其中之一即可),对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加以佐证。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
|
0-35分
|
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主要设备(所投包别中“▲”标识的设备,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加2分,最高1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扫描件,供货完成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采购人公章,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评审信息,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0-16分
|
|
维保
|
投标人承诺为所投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免费全面维保,每承诺提供1年得2分,满分10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10分
|
|
质保期限
|
满足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所投包别全部货物每增加1年,得3分,满分9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9分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第7包: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70分)
|
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
|
■代表打分项,具体分值如下:
每满足一项得4分,共8项,共计32分。
注:(1)以投标响应表和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软件功能截图、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扫描件(具有上述其中之一即可),对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加以佐证。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
|
0-32分
|
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主要设备(所投包别中“▲”标识的设备,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加2分,最高18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扫描件,供货完成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采购人公章,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评审信息,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0-18分
|
|
维保
|
投标人承诺为所投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免费全面维保,每承诺提供1年得2分,满分10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10分
|
|
质保期限
|
满足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所投包别全部货物每增加1年,得2分,满分10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10分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第8包: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70分)
|
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
|
■代表打分项,具体分值如下:
每满足一项得3分,共12项,共计36分。
注:(1)以投标响应表和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软件功能截图、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扫描件(具有上述其中之一即可),对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加以佐证。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
|
0-36分
|
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主要设备(所投包别中“▲”标识的设备,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加2分,最高1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扫描件,供货完成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采购人公章,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评审信息,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0-16分
|
|
维保
|
投标人承诺为所投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免费全面维保,每承诺提供1年得3分,满分12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12分
|
|
质保期限
|
满足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所投包别全部货物每增加1年,得2分,满分6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6分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29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第1次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