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有限公司光电子研发生产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光电子研发生产中心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光电子信息产业园3-2-1号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光电子信息产业园3-2-1号
建设内容:租赁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光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3-2-1号厂房,对厂房进行装修及设备安装,企业主要生产工艺为无机清洗、匀胶、光刻、外延、刻蚀、有机清洗、裂片、测试、封测,项目投产后,每年可生产10万只光电子器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1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袁帅
联系电话:027-******
邮 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