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月山分院及江镇分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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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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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管理局 |
邮编 |
246121 |
项目名称 |
******医院月山分院及江镇分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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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月山分院: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月山镇健康路5号 江镇分院: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江镇镇联山村X002县道两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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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主持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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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分别在江镇院区、月山院区开展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住院楼、医养结合楼、发热门诊、污物暂存间、职工宿舍、相关附属配套用房、地下停车场、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及医疗器械购置等。其中江镇院区为搬迁新建院区,建成后设置住院床位100张、医养床位96张;月山院区为对院区内工程进行改造,改造后住院楼内的住院床位数提升至71张(现有26张),同时建设供配电、给排水、环保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9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9万元,占总投资的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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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食堂油烟。 月山院区于住院综合楼北侧新建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采取加盖封闭;食堂油烟经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江镇院区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加盖封闭。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入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食堂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置站无组织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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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废水: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应按雨污分流制进行设计建设,严禁违法乱排废水。 江镇院区于X002县道南侧,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60m3/d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消毒”工艺,道路北侧的院区通过地下穿管将污水接管至南侧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镇区污水管网,设置1个废水总排口DA002,废水进入江镇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发热门诊、阳性透析区分别设置独立消毒池(容积均为1m3),产生的废水排入院区内污水处理站前,先经过消毒池消杀后,再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月山院区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规模为20m3/d,用于收集处理住院综合楼产生的医疗废水,处理后废水于厂区现有总排口DW001排放,接管镇区污水管网,排入月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总废水处理量为40t/d,可以满足使用,不新增改建,处理后于总排口DW001排放。 阳性透析区设置独立消毒池,先经过消毒池消杀后,再排入院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消毒池容积为1m3。 江镇院区废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镇区污水管网,并且达到江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月山院区废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镇区污水管网,并且达到月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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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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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废: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江镇院区新建医疗废物暂存间1间(面积15m2);月山院区依托现有医疗废物暂存间1间(面积20m2)。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和处置执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2003]第36号令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HJ542-2008)中相关规定;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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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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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