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光电新能源智慧5g路灯项目03标段预中标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有限公司光电新能源智慧5g路灯项目03标段
项目编号:皖ahhs******
招标(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4月26日
******有限公司光电新能源智慧5g路灯项目03标段预中标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2.2中标价款为(人民币)设计费费率1.989%,施工设备费费率99.995%。
2.3中标工期1095天(日历日)
2.4项目经理:郭云刚;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号:京************
设计负责人:王健辉;执业资格:注册电气工程师,职称号:dg******281;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经济开发区兴业路科创园综合楼302 室
联系人:张步平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南翔智慧新城3 号写字楼(高层)16 层 1602 联 系 人及电话:蒋传伦(******)、王雅(******)
四、公示期:2025年04月26日至2025年04月2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南翔智慧新城3 号写字楼(高层)16 层 1602 联 系 人及电话:蒋传伦(******)、王雅(******)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一、项目相关情况
******有限公司光电新能源智慧5g路灯项目03标段
项目编号:皖ahhs******
招标(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4月26日
******有限公司光电新能源智慧5g路灯项目03标段预中标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2.2中标价款为(人民币)设计费费率1.989%,施工设备费费率99.995%。
2.3中标工期1095天(日历日)
2.4项目经理:郭云刚;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号:京************
设计负责人:王健辉;执业资格:注册电气工程师,职称号:dg******281;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经济开发区兴业路科创园综合楼302 室
联系人:张步平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南翔智慧新城3 号写字楼(高层)16 层 1602 联 系 人及电话:蒋传伦(******)、王雅(******)
四、公示期:2025年04月26日至2025年04月2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南翔智慧新城3 号写字楼(高层)16 层 1602 联 系 人及电话:蒋传伦(******)、王雅(******)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