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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华瑞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8万片车规级功率芯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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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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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年产108万片车规级功率芯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年产108万片车规级功率芯片项目

建设地点:滁州市南谯区兴隆路50号现有厂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总投资为120000万元,占地面积为约66649.5m2(不新增用地):拟建设拟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扩大生产能力,提升产品品质和良率,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在6万片/月基础上新增加9万片/月,即达产后可新增年产108万片6英寸车规级芯片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406-341103-04-02-63584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工序应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收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锅炉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工艺尾气经管道收集送至POU装置处理后与酸性废气一同经碱性喷淋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过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过管道收集依托现有沸石转轮浓缩燃烧系统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二级酸碱洗涤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碱性废气经管道收集由酸性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7)排气筒排放。

项目工艺废气中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氮氧化物、氯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电子工业》(DB 34/4812.5-2024)表1中排放限值。锅炉燃烧烟气中SO2、颗粒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所列特别排放限值,NOx排放执行《滁州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滁大气办(2020)9号)中锅炉要求。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中排放限值。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电子工业》(DB 34/4812.5-2024)表3中排放限值;厂界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氯气、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

2、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厂区管网应可视化设置。落实污水处理站扩建和改造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主要为酸碱废水、含氟废水、研磨废水、氨氮废水,厂区内工艺废水根据废水种类分别进入相应的废水系统进行处理,氨氮废水经氨氮调节池+pH调节槽+氧化槽+还原槽处理后汇入含氟废水处理系统、酸碱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含氟废水经含氟废水调节池+pH调整槽+反应槽+混凝槽+絮凝槽+除氟剂除氟+沉淀槽+污泥浓缩槽处理后汇入酸碱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研磨废水经研磨废水调节池+还原槽+pH调整槽+混凝槽+絮凝槽+沉淀槽+污泥浓缩槽处理后进入酸碱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酸碱废水经二级酸碱中和工艺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超纯水制备系统的浓水和反冲洗废水、MAU系统排水、冷却循环排水排水分质排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厂区废水中 pH、COD、SS、NH3-N、TP执行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氟化物执行《半导体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4/4294-2022)表2中第二类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综合毒性控制要求,TN、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总有机碳(TOC)执行《半导体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4/4294-2022)表2中第二类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3、项目各设备在生产车间内进行,对噪声源进行基础减振、消声、厂房屏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回收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废去边剂(含边胶清洗剂、光刻胶、增稠剂)、废灯管、化学品沾染物、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毒化学品)、在线监测废液、废化学品、废机油等危废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鉴定,若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为一般固废则外售综合利用;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5、扩建废水处理站、应急池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依托现有1座630m3事故应急池和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雨水自动截断切换等措施,新增1座610m3应急池及配套自动截断、收集设施,确保事故情况下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表》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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