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利辛县巩店镇马庙光明配电箱加工厂年产30吨配电箱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行政审批股。
项目名称:年产30吨配电箱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利辛县巩店镇马庙村
建设单位:利辛县巩店镇马庙光明配电箱加工厂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科室:环境行政审批股
电 话:0558-******,传真:******
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文州东路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236700
一、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包括生产区、原料存储区、成品存储区、办公区等;购置剪板机、折弯机、冲******消防、环保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吨配电箱的生产能力。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焊接烟尘 |
颗粒物 |
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 |
喷塑粉尘 |
颗粒物 |
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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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烤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集气罩收集后经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排放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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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BOD5、SS、NH3-N |
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施肥 |
/ |
声环境 |
厂界 |
dB(A) |
隔声、减振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 |
电磁辐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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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生活、办公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
一般工业固废 |
边角料 |
收集后外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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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烟尘 |
收集后外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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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塑粉尘 |
收集后外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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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渣 |
收集后外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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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包装材料 |
收集后外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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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 |
废液压油 |
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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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液压油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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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活性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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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落实分区防渗措施 |
综上所述,利辛县巩店镇马庙光明配电箱加工厂年产30吨配电箱生产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选址合理。在严格执行环保环境保护措施督查清单和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附件:《利辛县巩店镇马庙光明配电箱加工厂年产30吨配电箱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