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kg-2025-004
******管理局绿化零星覆绿补植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阳光新城旗塘综合楼六楼
成交金额:336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管理局绿化零星覆绿补植项目
******管理局绿化零星覆绿补植项目,采购内容为绿化零星覆绿苗木载植,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结束。
项目负责人:张正品
五、评审专家名单:方路、刘峰、夏立山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收费标准:成交价100万元以下,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价x1.2%,收费金额:4036.8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有限公司
原因:符合性审查响应报价:未响应招标文件中报价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有限公司
原因:符合性审查响应报价:未响应招标文件中报价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有限公司
原因:符合性审查响应报价:未响应招标文件中报价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有限公司厂房一号厂房雨污水管道改造、厂区绿化养护、提升工程工程。
******有限公司厂房一号厂房雨污水管道改造、厂区绿化养护、提升工程工程。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北航芜湖通航创新园4栋3楼,联系电话:******。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行政三号楼11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北航芜湖通航创新园4号楼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
******管理局绿化零星覆绿补植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阳光新城旗塘综合楼六楼
成交金额:336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管理局绿化零星覆绿补植项目
******管理局绿化零星覆绿补植项目,采购内容为绿化零星覆绿苗木载植,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结束。
项目负责人:张正品
五、评审专家名单:方路、刘峰、夏立山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收费标准:成交价100万元以下,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价x1.2%,收费金额:4036.8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有限公司
原因:符合性审查响应报价:未响应招标文件中报价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有限公司
原因:符合性审查响应报价:未响应招标文件中报价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有限公司
原因:符合性审查响应报价:未响应招标文件中报价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有限公司厂房一号厂房雨污水管道改造、厂区绿化养护、提升工程工程。
******有限公司厂房一号厂房雨污水管道改造、厂区绿化养护、提升工程工程。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北航芜湖通航创新园4栋3楼,联系电话:******。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行政三号楼11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北航芜湖通航创新园4号楼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