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能源科技城商住小区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C249XG4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能源科技城商住小区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获取响应文件。选择电汇或个人网银支付(注:电汇支付方式须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响应文件,个人网银支付可直接下载响应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49XG40
项目名称:新能源科技城商住小区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壹佰伍拾柒万陆仟伍佰元整(¥:******.00)
采购需求: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元) |
一 |
新能源科技城商住小区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1 |
项 |
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 |
******.00 |
备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四)磋商方式: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修正后的参数要求高于修正前的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现场签到表顺序。
-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00元/年(含税价)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磋商文件的购买: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响应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23日09:00时至2024年10月29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并获取磋商文件。选择电汇方式(注:电汇方式须联系招标代理机构:0797-******获取磋商文件)。
1、以上手续必须在响应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响应文件获取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2、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
3、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银行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营业部
账号:1977 4494 9453(此账号为对公账号,不用于收取响应保证金)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16号楼2单元15A层1510室,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出席会议,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16号楼2单元15A层1510室,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出席竞争性磋商会议,签到时间以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2.到账时间:2024年11月4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3.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个人电汇),响应保证金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形式缴付至采购代理机构。电汇时须在留言处注明“(项目编号/包号)保证金”字样。
4.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在汇款用途栏注明“XX项目(或项目编号)响应保证金”。)
注:采用电汇转账方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供应商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供应商、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响应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
5.履约保证金:采******银行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开具保函前应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合同履行完毕1个月内无息退回。
(九)付款方式:按月支付,采购人应按双方确认的工时和考核结果进行结算,中标人按结算金额提供正规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于30个工作日支付劳务外包费。
(十)联系方法:
******有限公司
电话:******
联系人:刘先生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大道88号办公楼一楼
******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16号楼二单元15A10室
电话:0797-******、0791-******
联系人:罗会京、李金阳、谢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