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升就医体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关于印发〈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卫财务经便函〔2025〕34号)文件精神,我院决定自即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停止收取范围:本次调整仅涉及门诊预交金,住院预交金仍按原规定执行。
2.门诊费用支付方式:患者在我院门急诊就诊时,无需预先缴纳门诊预交金,可直接按实际发生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实时结算。
3.保留特殊情形:对于急诊患者、老年人等确有门诊预交金需求的特殊群体,我院将依据文件精神,在患者自愿且确有必要的前提下,提供个性化服务。
我院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为您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可咨询门诊服务台或拨打服务热线:******
特此公告。
******保健院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