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H2025QT0003-2-Z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高值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包(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投标人业绩:1、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医疗机构高值耗材配送业绩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不得分。每提供1 份得 1 分,满分 5 分。 注: (1)本项业绩须为投标人业绩;(2)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名称等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同一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具有多个业绩的,均不重复计分、仅计分一次;2、投标人所提供的单份业绩合同中,所配送的产品数量达到本次招标清单总数量的10%的,得1分,每增加10%加1分,最高得5分。不满10%的不得分; 注:(1)针对投标人提供的单份业绩合同供货清单,不要求与本项目招标清单内容相一致,但须为高值耗材类产品。(2)投标人如提供同一医疗机构多标段高值耗材类业绩合同可视作单份业绩合同纳入评审。”现更正为:投标人业绩:1、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医疗机构高值耗材配送业绩合同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每提供1 份得 1 分,满分 5 分。注:(1)本项业绩须为投标人业绩,合同内签订时间/服务期/供货期包含2022年1月1日及之后的,均认可;(2)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名称等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同一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具有多个业绩的,均不重复计分、仅计分一次;2、投标人所提供的单份业绩合同中,所配送的产品数量达到本次招标清单总数量的10%的,得1分,每增加10%加1分,最高得5分。不满10%的不得分;注:(1)针对投标人提供的单份业绩合同供货清单,不要求与本项目招标清单内容相一致,但须为不同规格的高值耗材类产品。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供货清单,投标人须提供供货发票,发票中高值耗材类产品需用下划线标出,投标人自行统计产品数量形成表格。(2)投标人如提供同一医疗机构多标段高值耗材类业绩合同可视作单份业绩合同纳入评审。内容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配送产品情况:一、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中,配送的高值耗材产品符合此次招标清单内容的10%,得1分,每增加10%加1分,最高得5分。不满10%的不得分;说明:1、合同中无法体现清单的,需提供供货发票,日期应为2022年1月1日以后;2、提供的发票中与招标清单相符的产品应在发票及招标清单产品名称下方用下划线标出;3、投标人根据所提供材料自行统计产品符合度情况形成表格,并在备注栏备注所供产品与本次高值耗材产品清单所对应的产品序号。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产品与招标清单中为同种产品即可,无须同规格型号。 5、各业绩所含品目可累计计算。”现更正为:配送产品情况:一、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中,配送的高值耗材产品符合此次招标清单内容的10%,得1分,每增加10%加1分,最高得5分。不满10%的不得分;说明:1、合同中无法体现清单的,需提供供货发票,合同内签订时间/服务期/供货期或发票时间包含2022年1月1日及之后的,均认可;2、提供的发票中与招标清单相符的产品应在发票及招标清单产品名称下方用下划线标出;3、投标人根据所提供材料自行统计产品符合度情况形成表格,并在备注栏备注所供产品与本次高值耗材产品清单所对应的产品序号。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产品与招标清单中为同种产品即可,无须同规格型号。5、各业绩所含品目可累计计算内容三: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变更为: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
更正日期:2025年4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太和县城关镇健康路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有限公司(总部基地)7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谈子辉、许芳妍、陈刚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