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区非现场交通违法图片处理专项服务
项目编号 | FS******250112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3-************XQ-******-000120-4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境内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3-25 12:15:57 | 浏览次数 | 0 |
六安市城区非现场交通违法图片处理专项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250112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城区非现场交通违法图片处理专项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669号
成交金额:壹佰零玖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市城区非现场交通违法图片处理专项服务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的六安市市直范围内(交警大队)非现场执法系统所摄录的闯红灯、超速、闯禁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行、随意变道、压线、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图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认定,对于合格图片******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需求出具分析报告。 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冯立生、赵中成、刘士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5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8.80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六安开发区经三路与312国道交叉口向南200米13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和顺沁园春沁园商业楼2#107、207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工
联系方式:******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二轮报价表
2025年3月25日
附件:[FS******250112号-1]六安市城区非现场交通违法图片处理专项服务.LA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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