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供应蒸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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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委员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供应蒸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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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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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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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枞阳经济经开区管委会 |
邮编: |
246700 |
项目名称: |
生物质锅炉供应蒸汽技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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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经济开发区新楼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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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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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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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经济开发区新楼产业园,总投资550万元,利用原有项目厂区,在企业已经建设完工的天然气锅炉房内,拆除两台1t/h的天然气锅炉(备用),安装1台3t/h的生物质锅炉(备用),作为现有1台2t/h的天然气锅炉的应急备用设施,为年产高档家用纺织品项目供热。2024年5月24******委员会备案立项,项目代码2405-340722-04-02-543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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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施: |
(一)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二)运营期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90%回用于生产,10%的生产废水进入后续的深度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纳入枞阳县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执行枞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枞阳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三)运营期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SCR脱硝+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DA015)排放。石灰仓粉尘和灰渣棚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营期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SO2、NOx******发改委等部位联合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规定的超低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氨的排放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中小于2.5mg/m3的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建筑面积20m2)和灰渣棚(建筑面积10m2),灰渣、脱硫石膏、废弃滤袋等一般固废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10m2),废脱硝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同时落实《报告表》中规范设置排污口、厂区分区防渗等其他建议及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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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已在网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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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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