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公安局
项目名称:长丰北城小型汽车科目二、三驾驶人考试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机动车驾驶人小型汽车科目二、三考场服务
数量:1
单位:个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县人口逐步向北城集聚,为了更加方便周边群众的驾考需求,参照合肥市及肥东、巢湖做法,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机动车驾驶人小型汽车科目二、三考场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管理局验收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同时考试场地及设备设施须分别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028-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7)》系列行业标准与《安徽省汽车类驾驶人考试使用社会化考场监督管理规定》要求。
(二)************有限公司一家,其考场地址为: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魏武路和凤巢路交叉口。
******有限公司实地调查,该公司考场科目二考试车辆16台、科目三考试车辆21台,可满足日考试量300人。每年满足3万人以上考试需求,可极大方便周边群众就近进行考试。
******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界首路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21日 至 2024年10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夏冬兵
联系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137号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路金林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北楼4楼420室
联系电话:0551-******、******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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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纪要(长丰北城小型汽车科目二、三驾驶人考试服务采购项目)(1).pdf (931.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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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1.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