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我院拟对“超滤器、透析液过滤器、血液灌流器、一次性使用内窥镜活体取样针、螺旋注射器等一批耗材”项目进行市场询价,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超滤器、透析液过滤器、血液灌流器、一次性使用内窥镜活体取样针、螺旋注射器等一批耗材
******医院
(三)项目预算: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四)售后要求:自接到我院SPD中心库订单后5个工作日内供货到位,完成验收入库。应急采购3天内到货;所供物品如出现积压或近效期,必须负责退货、换货处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须取得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资格。
三、服务要求
(一)超滤器、透析液过滤器、血液灌流器、一次性使用内窥镜活体取样针等耗材要求为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品种,交易目录优先;
(二)提供近三年(******医院销售业绩不少于2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
四、投标有关事项
(一)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2024年12月19日17时之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向我院作出一次性不得修改的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我院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二)询价响应文件应密封,封口加盖公章,询价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负责人的法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服务需求中需提供的相关资质、报价函,并加盖公章。询价响应文件请寄(送)至我科,邮寄地址:安徽省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32号 物资采购中心(收) 电话:0551-******。
(三)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可以不对我院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
******医院物资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