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J2024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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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京市新安教育矫治所2024-2025年干职食堂餐饮服务项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新安教育矫治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82.218600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材料递交地点待定,报名结束后会电话告知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00时00分 |
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5)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原材料按照要求制作菜品等,为北京市新安教育矫治所干职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包括全年的早餐、午餐、晚餐、暖心宵夜、工作餐、节假日的餐会等餐饮服务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新安教育矫治所2024-2025年干职食堂餐饮服务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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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新安教育矫治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82.218600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材料递交地点待定,报名结束后会电话告知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00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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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5)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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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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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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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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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原材料按照要求制作菜品等,为北京市新安教育矫治所干职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包括全年的早餐、午餐、晚餐、暖心宵夜、工作餐、节假日的餐会等餐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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