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有关规定,《安徽省滁州市高尖刘绢云母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延深扩能)》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5日。公示期内如对该审查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光程;电话(传真):0550-******;
邮箱:******。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8日
附件2.安徽省滁州市高尖刘绢云母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延深扩能) -脱密版.doc
附件3.安徽省滁州市高尖刘绢云母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延深扩能)专家组审查意见-脱密版.pdf
初审:李光程;审核:孙忠民;审签:王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