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长宁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有限公司 | 航天路南段14号 | 882,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 | 其他办公设备 | 长宁县“智慧矫正中心”设备采购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批) | 882,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文生(采购人代表)、陈泓宇、高江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司法局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11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址:长宁县竹都大道13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