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东至县大渡口镇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EPC)
2.标段名称:东至县大渡口镇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EPC)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第31页1.4.3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但设施施工总承包的除外(有关资料公开网址:******/OpennessContent/show/******.html);”修改为:“(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有关资料公开网址:******/OpennessContent/show/******.html);”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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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东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解放街2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钱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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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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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汪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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