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4-2025年度燃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维护保养与委托检定服务项目市场比价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tlxyzb[2024]84号
******学院为确保在用燃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拟对本校翠湖校区、育秀校区食堂燃气泄漏报警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与检定。经研究,现将该项目采用市场比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经营经销资格和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学院2024-2025年度燃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维护保养与委托检定。
(二)项目内容:
******学院翠湖校区现有总线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10台及相关设备和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78台需进行维护保养与检定。
2.服务要求:
(1)维保内容和周期
备注:(1)打“★”号为月度、季度、年度维保项目。探测器报警功能测试,必须使用标准样气。
(2)维保期间需确保系统运行完好。
******消防演练、系统检测工作。
4.在维保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系统软件由中标人自行联系相关专业厂家获取技术软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配合校方接受行业以及安监等上级主管部门安全检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须取得铜陵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出具的检定证书)。
6、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及上门服务,接到报修10分钟内响应,维修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
二、项目控制价:8.68万元
三、采购方式:市场比价
四、投标人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包含检测、校准等经营范围);
3.具备运营维护所需的计量仪器仪表、检测仪和相应的实验条件;
4.项目负责人具******管理局颁发的《防爆电气作业证》或《低压电工操作证》。
5.单位及其法人近三年内无违纪违法行为,自觉遵守高校廉洁从业(政)规定。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函编制:
投标人需提交报价函为正本1份、副本1份,分别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报价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且须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内需附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为注册登记人)授权书;投标保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管理局颁发的《防爆电气作业证》或《低压电工操作证》。
4.投标报价表(各投标单位结合市场行情和各种风险及自身实力按本比价函要求规范填写投标报价表并进行报价)。
5.投标单位关于检定及保养期、售后服务(包括无偿提供技术服务)的承诺和对产品质量的保证措施,以及优惠条件的承诺。
(二)报价须知
1.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对本询价项目的一切情况,应详细研究和全面了解。投标后,投标人将被认为已充分了解并已接受本询价项目的相关条款,认同采购人的解释。
2.投标报价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括产品价款、辅材及配件、运输费及其保险费、安装费、搬运力资费、垃圾清运费、利税和应承担的风险等一切费用)。
3.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最新标准的要求,《投标报价表》中每项内容均需如实填写,否则,视为无效标。
(三)投标事项:
1.凡符合投标资格、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均为被采购******学院翠湖校区信息综合楼511室),联系人:胡老师(******)。
(因校园管理要求,请投标人在11月19日上午8:30--11:00期间投递投标函,其它时段不接收)
2.按有效低价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单位。
******学院国资处网站予以公布。
(四)付款方式及服务期要求:
1.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服务期满,******学院总务处持证燃气安全管理人员签字认可的全年维保记录。审核通过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款。
2.维护保养与检定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七、业务(项目)咨询:
******学院国资处程老师(0562-******)联系。
******学院总务处陈老师联系(0562-******,******)。
3.质疑及答疑:投标人******学院国资处(信息综合楼)511室、******。招标人认为有需要进一步澄清的事项将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17:00前在国资处网站予以发布补充公告。因此,无论投标人有无疑问,届时均请上网查看。
八、监督部门:
质疑受理电话:0562-******;投诉受理电话:0562-******。
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给以上任何联系人。
******学院
二o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docx
项目编号:tlxyzb[2024]84号
******学院为确保在用燃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拟对本校翠湖校区、育秀校区食堂燃气泄漏报警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与检定。经研究,现将该项目采用市场比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经营经销资格和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学院2024-2025年度燃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维护保养与委托检定。
(二)项目内容:
******学院翠湖校区现有总线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10台及相关设备和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78台需进行维护保养与检定。
2.服务要求:
(1)维保内容和周期
序号 | 维保内容 | 维保周期 | 备注 | ||
每月 | 每季度 | 半年 | |||
1 | 探测器器外观 | ★ | |||
2 | 控制器运行状态 | ★ | |||
3 | 控制器隔离功能 | ★ | |||
4 | 控制器自检功能 | ★ | |||
5 | 控制器消音和复位功能 | ★ | |||
6 | 控制器故障报警功能 | ★ | |||
7 | 主、备用电源自动转换功能 | ★ | |||
8 | 事故排风机功能 | ★ | |||
9 | 报警控制器打印机功能 | ★ | |||
10 | 探测器清洁 | ★ | |||
11 | 报警控制器、电源模块、联动控制箱清洁 | ★ | |||
12 | 探测器漂移调整 | 根据实际检查情况 | |||
13 | 控制器接线、保护接地端子检查 | ★ | |||
14 | 探测器报警功能 | ★ | |||
15 | 控制器报警功能 | ★ | |||
16 | 电磁阀控制功能 | ★ | |||
17 | 控制器可燃气报警浓度显示功能 | ★ | |||
18 | 控制器备用电源放电试验 | ★ | |||
19 | 报警联动试验 | ★ | |||
20 | 控制器最大负载功能 | ★ |
备注:(1)打“★”号为月度、季度、年度维保项目。探测器报警功能测试,必须使用标准样气。
(2)维保期间需确保系统运行完好。
******消防演练、系统检测工作。
4.在维保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系统软件由中标人自行联系相关专业厂家获取技术软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配合校方接受行业以及安监等上级主管部门安全检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须取得铜陵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出具的检定证书)。
6、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及上门服务,接到报修10分钟内响应,维修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
二、项目控制价:8.68万元
三、采购方式:市场比价
四、投标人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包含检测、校准等经营范围);
3.具备运营维护所需的计量仪器仪表、检测仪和相应的实验条件;
4.项目负责人具******管理局颁发的《防爆电气作业证》或《低压电工操作证》。
5.单位及其法人近三年内无违纪违法行为,自觉遵守高校廉洁从业(政)规定。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函编制:
投标人需提交报价函为正本1份、副本1份,分别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报价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且须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内需附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为注册登记人)授权书;投标保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管理局颁发的《防爆电气作业证》或《低压电工操作证》。
4.投标报价表(各投标单位结合市场行情和各种风险及自身实力按本比价函要求规范填写投标报价表并进行报价)。
5.投标单位关于检定及保养期、售后服务(包括无偿提供技术服务)的承诺和对产品质量的保证措施,以及优惠条件的承诺。
(二)报价须知
1.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对本询价项目的一切情况,应详细研究和全面了解。投标后,投标人将被认为已充分了解并已接受本询价项目的相关条款,认同采购人的解释。
2.投标报价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括产品价款、辅材及配件、运输费及其保险费、安装费、搬运力资费、垃圾清运费、利税和应承担的风险等一切费用)。
3.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最新标准的要求,《投标报价表》中每项内容均需如实填写,否则,视为无效标。
(三)投标事项:
1.凡符合投标资格、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均为被采购******学院翠湖校区信息综合楼511室),联系人:胡老师(******)。
(因校园管理要求,请投标人在11月19日上午8:30--11:00期间投递投标函,其它时段不接收)
2.按有效低价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单位。
******学院国资处网站予以公布。
(四)付款方式及服务期要求:
1.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服务期满,******学院总务处持证燃气安全管理人员签字认可的全年维保记录。审核通过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款。
2.维护保养与检定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七、业务(项目)咨询:
******学院国资处程老师(0562-******)联系。
******学院总务处陈老师联系(0562-******,******)。
3.质疑及答疑:投标人******学院国资处(信息综合楼)511室、******。招标人认为有需要进一步澄清的事项将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17:00前在国资处网站予以发布补充公告。因此,无论投标人有无疑问,届时均请上网查看。
八、监督部门:
质疑受理电话:0562-******;投诉受理电话:0562-******。
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给以上任何联系人。
******学院
二o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