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铜陵市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项目启动招标,本次招投标截止到8月8日。
根据省应急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徽省自然灾害综合保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市全域试点实施自然灾害民生保险。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将以******居民住房、家庭财产等为保障对象,保险产品更加全面、丰富。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实施后,原铜陵市民生保险政策不再执行。
《方案》明确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保险责任包括3种情形。一是人身意外类。洪涝******居家煤气中毒、爆炸、火灾、触电、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等6种************居民家庭财产(如电视机、冰箱、洗衣机、主要家具等)损毁等。三是其他救助类。当发生责任事故或意外事件后,政府出于社会责任,必须启动救助的,经省相关部门认定后,保险人负责给付政府应急救助补偿金。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政府部门除外)追偿的权利。
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的实施,将加快构建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参与的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提升灾害救助质量和水平,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帮助灾区有序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受灾群众快速恢复生产生活,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避免因灾返贫致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