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0月10日我局受理了******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环保砂炉渣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1-************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传真:0551-****** 邮编:231500
通讯地址:庐江县******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年产9万吨环保砂炉渣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项目)(重新报批) |
庐江县泥河镇泉西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4.10.10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